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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曹氏族规》中的历史智慧和时代局限

作者:曹恒顺   来源:菏泽市村镇志研究院   关注:   时间:2017-10-10 16:56:24

 内容提要 《曹氏族规》记载于方志出版社出版的《曹口村志》。它制订于明崇祯年间(1628~1644年),是由曹氏家族长同各房长用来规范曹氏族人思想和行为的若干条文。它体现出当时家族长和大多数族人的意志,反映了当时曹口村曹姓人家生产、生活和思想、文化状况,也折射出当时年代的政治、社会的基本观念。《曹氏族规》距今360多年,蕴含着村庄管理者的治村方略和广大村民的历史智慧,但也存在着时代局限性,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与封建糟粕并存,是一份观察、了解、认识封建社会特别是明朝社会的珍贵资料,有着重要的历史和研究价值。

 

据史料记载,曹口村建立于明朝洪武年间,是古曹国国君曹叔振铎后裔的居住地,今归属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九女集镇管辖。《曹口村志》采用述、记、志、传、图、表、录等体裁,记录了自明洪武元年至2012年底600多年间,曹口村自然、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沿革。该志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旨,为人们研究鲁西南地区农村改革、风土人情、方言俗语等提供了翔实的资料。有关资料显示,这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,鲁西南地区第一部正式出版的村级志书。

《曹口村志》获2014年度山东省优秀史志成果奖,现已入藏国家图书馆、北京大学图书馆以及山东省方志馆、档案馆、图书馆等单位。

《曹口村志》出版之后,不少人反映,村志中的《曹氏族规》是一个很好的材料。它集中了当时广大村民的集体智慧,从政治、经济,文化、教育,为人、处世,各个角度提出要求,该怎么做,不该怎么做,彰显了历史上的正能量。让人很受启发。

这份族规是在明崇祯年间(16281644年),由曹氏77世族长曹毓秀同各房长制订的,用来规范同族人思想和行为。它体现出当时家族长和大多数族人的意志,反映了当时曹口村曹姓人家生产、生活和思想、文化状况,也折射出当时年代的政治、社会的基本观念。《曹氏族规》距今已有360多年的历史,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。类似的族规,在一些有关村庄、家族的资料中还不多见。由于年代久远,加之破旧立新活动的淘汰,在一些出版的村志中,记载得更少。

它开宗明义:国有国法,族有族规。势虽不同,其理一也。祖有遗训,纲常已定。经族人商议,订立族规同守。《曹氏族规》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:一是族人必须遵守的;二是族人不能触犯的;三是有关处罚的条文。

行良善部分中,有兴学校、重读书、尚文武、敬师道、遵农时、广植树、完课税、尽忠贞、恤孤寡、孝父母、和兄弟、讲诚信、慎交友等方面的条文。在去邪恶部分中,有戒懒惰、戒奸猾、戒醉酒、戒乱性、戒奢侈、禁赌博、远毒品、禁偷盗、禁伤人等方面的条文。在今天看来,这些规定也是很有意义的。

《曹氏族规》在传播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,也表现出它的时代局限性,把属于封建糟粕的东西一起吸纳进来。在《曹氏族规》中有禁另嫁的规定,要求曹氏女子丧夫以后,仍应孝敬公婆,抚养子女,不得改嫁。同时,在惩顽劣一部分中,它进一步规定:凡本族改嫁女子,永不往来。《曹氏族规》认为,寡妇改嫁是顽劣之事,纳入应当整治之列。

 

《曹氏族规》的订立,有它特殊的历史背景。从大量的文献来看,明朝时期的寡妇大多数年龄在1430岁之间。这本来是一个令人十分同情的年龄阶段,理应给予这些女子更多的理解和支持。但是,《曹氏族规》却反人道而行之,加之永不往来的处置。这样的规定,导致了两个结果,一是:让寡妇们望而生畏,从此不敢再产生改嫁的念头,把自己的青春永远封闭起来,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折磨,过起非人的生活。二是,警告存想改嫁的女子,改嫁就意味着从此要失去、割断与家庭、亲人的关系。对自己的父母,生不能尽孝,死不能送终。对自己的兄弟姐妹,思不能相见,念不得团圆。在以后长久的人生道路上,忍受无边的痛苦。

在当时的那个年代,为了扼杀寡妇精神、心理、生理的需求,无论是官府还是家族,从理论上、舆论上、制度上,都采取种种手段施加压力。

散布贞节观,提倡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好女不嫁二男生是夫家人,死是夫家鬼。鼓吹生命事小,失节事大。甚至还用《礼记》中的一句话寡妇不夜哭,来限制寡妇夜哭的一点儿自由。它宣扬寡妇守节为上,不能在夜间心生邪念,不能因为得不到身心的慰藉而哭泣。寡妇只能忍受青春期的折磨,自觉抵御没有尽头的寂寞和感情的缺失。这是对年轻妇女正常人格的一种摧残。

在那个时代,有的年轻媳妇死了丈夫,为了防备男人的侵扰,就毁掉自己的容貌,以保住自己的名声。《广州府志》载有这样一件事:明嘉靖年间,有一个叫李俞氏的寡妇,把自己的十个手指全部砍断,以便安于室。有的寡妇不再走出家门一步,以减少与外界的交流。《明史烈女》里记载这样一件事:某县李胡氏25岁守寡。一天,邻家失火,烧到她家。她把7岁男孩推出门外,交给家人,然后自己端坐火中烧死。以死来实践自己不出家门一步的诺言

更有甚者,有的地方对于不安分的寡妇可以折磨致死。那里的人认为那些不安于室,妄图改嫁的寡妇,给家族带来了耻辱。由族长带领众人合群以殴杀之。明朝景泰年间,在河北就发生过一起把寡妇活活打死的悲惨事件。

一直到清朝后期,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时候,在曹口还能看到《曹氏族规》对寡妇有关规定所产生的不良影响。《曹口村志》中有一个这样的例子:曹伊氏生于清道光十三年(1833年),在她32岁时,丈夫曹擎轩去世。从此,她全身心投入生产、生意,以转移自己的精力,用积累财富的办法排解寂寞。她不分昼夜,经年累月,纺线织布,多年后成为当地富户,添置土地近百亩。清朝官府给她颁发了表扬节孝的匾额。民国7年(1918年),她85岁时去世,度过了50多年的寡妇生活。

在今天看来是封建糟粕的东西,或者是反面的东西,可以让人们了解、认识过去存在的事实。这也可以从另一个方面教育人们,珍惜今天所拥有的、美好的东西,不要肆意抛掉它、毁坏它。

国内一些专家对《曹氏族规》非常重视。著名语言学家程湘清、中央文献出版社原总编辑郭永文先生,对《曹氏族规》作出高度评价,认为它是一份难得的完整的历史资料,对于村志编修、开展教学、科研活动,有着重要参考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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