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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简介

作者:菏泽市村镇志研究院   来源:菏泽市村镇志研究院   关注:   时间:2016-05-29 17:21:04

 

根据国务院颁布的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本院于2016年初由民政部门审核批准成立。
一、单位的英文全称:Heze Research Institute Of village and town
二、性质:民办非企业单位。
  它是一个由退休人员、有关专家和农民群众参加,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,以研究乡镇村志法律地位为主的学术性社会组织。
民政部门对它的界定是:通过自身积极、高效的服务,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。
三、指导思想: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,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创新理念,学习、研究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精神,发展乡镇村志事业。
四、目的:继承和发扬农村优秀文化传统,繁荣乡镇村志事业,为实现我市“科学赶超,后来居上”战略部署,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促进经济社会常态化发展服务。
五、业务范围:民政部门颁发的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中,对它的业务范围规定如下:开展村镇志学术研究,举办交流活动;协助政府修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,完善地方志工作法规体系;出版村镇志相关刊物,提供咨询服务。
具体业务是:
(一)坚持依法治志,确立“村镇(乡)志是我国地方志有机组成部分”的观念,探讨修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事宜。
(二)开展村镇(乡)志学术研究。探讨村镇志的通俗化(语言)、大众化(内容)、多样化(体裁),让村镇志成为老百姓看得懂、喜欢看的民间读物。
(三)总结推广编修村镇志的经验。探讨“村志公修”“村志私修”的修志模式,传播重视、支持村镇志的先进单位、人物、做法。 
(四)坚持正确方向,动员广大村民、基层干部关心村镇志的编修,协助村镇编修志书。
(五)坚持改革创新精神,研究村镇志的规范化、科学化、法制化问题。
(六)创办《乡村记忆》刊物、网站。普及地方志通常知识,开展村镇志学术研究,传播老百姓见解要求,刊登专家最新研究成果。
(七)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六、掌握的几个原则:
立足乡村,面向民众;立足研究,面向推广;立足菏泽,面向全国。
七、创办《乡村记忆》刊物的思路:《乡村记忆》是融学术研究与文学创作于一体,兼具学术性、思想性、可读性的一份综合性刊物。积极为广大民众、读者和专家朋友,提供一个抒发乡情,传播乡音,记住乡愁,展示才华的机会,发表文章的平台和园地。
普及地方志知识,探求村镇志特色;发表专家见解,传播百姓声音;显示时代印记,办出自己特点。集万民声音,树一家之言。
坚持创新理念,高起点,严要求,大众化,实用性。
 
(2016-03-2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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