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从有关部门获悉,中国社会科学院致函菏泽市的全国人大代表王银香同志,对她3月份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《关于修改<地方志工作条例>的建议》,作出答复意见。
《答复意见》中说:2016年5月13日,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纪念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颁布10周年座谈会,专门就修订《条例》征求意见。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已充分考虑到,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修订完善《条例》时将乡镇(街道)志、村(社区)志编修纳入进来,并就有关的管理、经费、编纂主体、著作权、开发利用等,一并进行科学修订。下一步,我们将抓紧工作,尽快启动《条例》修订程序,并在将要举办的有关研讨会上,正式列入有关乡镇(街道)志、村(社区)志编修的研究议题,加强对乡镇(街道)志、村(社区)志编修的研讨工作。
据菏泽市村镇志研究院院长曹恒顺介绍:《答复意见》还对关于“建立有效机制,设立方志应用处室,或明确专人负责方志的应用事宜”的建议,给予高度评价。认为这一建议,契合了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,也有相当坚实的实践基础。为进一步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,设立方志应用处室或明确专人负责应用事宜是有效途径之一。可以作为全国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一个选项予以研究。下一步,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在启动《条例》修订程序时,充分考虑这条建议,在更大范围内组织开展讨论,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