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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修订国务院<地方志工作条例>的建议》一书面世

作者:本网站消息   来源:菏泽市村镇志研究院   关注:   时间:1970-01-01 08:00:0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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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市村镇志研究院编纂的《关于修订国务院<地方志工作条例>的建议》一书,最近与读者见面,受到社会欢迎。
据了解,《关于修订国务院<地方志工作条例>的建议》(资料选辑1)一书,由菏泽市村镇志研究院院长曹恒顺担纲主编,副院长曹彦军、曹付恒、牛光芝及彭传军共同参与编修。全书约10万字,主要收录的是2016年期间有关菏泽市村镇志研究院的文章、文件和媒体报道。这些资料主要来源于《人民日报》《中国社会科学网》《大众日报》《山东省情网》《菏泽日报》《牡丹晚报》以及《www.cunzhenzhi.org》(简称Czz,俗称喜滋滋)网站等媒体。
书中载有全国人大代表王银香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的《关于修改<地方志工作条例>的建议》,《人民日报 内部参阅》刊登的曹恒顺、牛光芝的文章《将乡村志编修纳入<地方志工作条例>》,《中国地方志》刊登的乔方辉的文章《从<曹口村志>编纂出版谈村镇志编修》;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、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、中央委员王伟光,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、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、中央候补委员李培林,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秘书长冀祥德关于修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的指示和要求;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志刚、菏泽市副市长黄秀玲有关提倡创新、依法治志的批示和意见;国家行政学院《全球商业经典》杂志总编辑李占惠、中央文献出版社原总编辑郭永文的贺信和文章。该书首次公布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件《关于全国人大代表836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》。该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原则,坚持创新精神,观点新颖,内容详实,资料珍贵;既有高层领导、学者的声音,也有普通百姓的言论、看法,具有前瞻性、群众性、权威性。它拉开了我国民间修订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的序幕,促进了乡村志编修进程,受到有关专家的高度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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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志刚主任谈依法治志
 
资料共分三部分:一是关于修订《条例》建议的基本内容,二是关于修订《条例》的机构建设,三是关于修订《条例》建议的实践基础。这三部分是一个完整的体系。第三部分收录了有关《曹口村志》的报道及评论等文章,发表时间略早,目的在于让大家了解村镇志研究院产生的实践基础和过程。选辑中的个别文章,带有“简本”或“公开稿”的标志。主要原因是,这些资料过于专业或者某些内容不宜公开而进行了简化,但不影响资料的基本内容。(2017.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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